回倫敦 短暫紊亂

上個禮拜臨時起意全家到倫敦一遊,剛好是在暴風雪之後的造訪,從飛機上看到的倫敦是白淨白淨的陌生;那可不是我印象中的城市,那個充滿陰鬱泥濘的行人道,和埋伏著麥當勞紙盒與雞骨頭的公車站,每個星期五晚上回家時,車上裝滿醉到無法站立的時髦男女,一個靠/疊在另一個身上,我記得夏天派對後回家,在Hackney圖書館前下車,看到兩個青年醉躺在草坪上睡覺,旁邊清楚地躺著一瓶空的Jack Daniel。倫敦的混亂,不只是垃圾紙屑而已,白雪只是顏色上的偽裝。

第二天,我們受邀參加一個純女性派對,我們兩個新媽媽,難得將孩子拖給丈夫,打算沒有責任地玩到凌晨;我們在途中的雜貨店買了紅酒和Nachos,到了派對現場,發現原來是咖啡店的經理辦的,就在店的樓下,廚房裡已準備了一堆食物和飲料。來的女人,年紀大至祖母級,小至5歲的小女生,我們又跳舞又聊天,認識了一堆有趣的人,然後在凌晨四點才記得要回去。像這樣玩,真的讓我想到以前有多年輕,以前這樣和同學、朋友、或同事出去玩,隔天有時還要騎半小時的腳踏車上班,真是精力旺盛,肝膽過人。

記得有一次自己一個人坐公車回宿舍,半夜在車上睡著了,竟坐到了一個不知名的地方,一個東方女子,半夜二點,在倫敦的公車上睡著了,還在陌生的街頭迷路,真的很大膽,我當時發揮自己處變不驚的優點,馬上面不改色地按鈴下車,假裝很熟悉環境似地走到對面坐同一號公車回去。這一回我用力地睜開眼睛,一直等到到了家,躺在床上,看著黑暗的天花板了,才知道自己剛才真可改名叫林大膽。現在想起來,也還是會給自己一樣的封號。

倫敦真的有好多人,不同的文化匯集在此,飲食與藝術因此大為傑出,犯罪率也是,可惜;我們待了五天四夜,上上餐館、看看展覽、喝喝小酒,又到中國城買了乾香菇、臘腸和麻薯,才滿載而歸(算是我情人節的禮物)。

留言

Vivian寫道…
好懷念的情景哦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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